【传道者|中英双语朗读】 那人无人知晓 The Man Nobody Knows

“不可心里恨你的弟兄;总要指摘你的邻舍,免得因他担罪。 不可报仇,也不可埋怨你本国的子民,却要爱人如己。我是耶和华。”(利19:16-18)
本文来源:《传道者》杂志
翻译/朗读:TruthTV 翻译小组


克里斯·巴克被称为三K党的帝国巫师,他曾接受过拉丁裔美国黑人记者伊利亚·卡尔德隆的采访,当谈及《利未记》19:18的种族问题时,他坚决地声称该这节经文并不包容所有种族。

“不!错了!”他声称,“利未记19:18的经文就是你所说的‘爱你的邻舍’。你的确被如此教导,但我告诉你,利未记19:18中‘爱你的邻舍’是指‘爱与你相同种族的邻舍’。我是白人,而你是黑人。” 2

巴克说得对吗?让我们结合上下文来看本节经文:

“不可在民中往来搬弄是非,也不可与邻舍为敌,置之于死(原文是流他的血)。我是耶和华。

“不可心里恨你的弟兄;总要指摘你的邻舍,免得因他担罪。 不可报仇,也不可埋怨你本国的子民,却要爱人如己。我是耶和华。”(利19:16-18) 3

其中 “民”(16节)、“弟兄(17节)”和“子民”(18节)三个限定词表明,此处的“邻舍”一词是指以色列同胞。第33、34节说:“若有外人在你们国中和你同居,就不可欺负他。和你们同居的外人,你们要看他如本地人一样,并要爱他如己。” 这里的“外人”仅限于以色列国中的外族人。

事实究竟如何呢?在这个种族关系紧张的时代,这个话题尤为关键。我们要像巴克所断言的只爱我们的亲族,还是《圣经》,甚至在利未记中,有给我们更广阔的视角呢?

 爱邻舍如同自己

保罗、雅各(耶稣的兄弟)和耶稣本人都引用过利未记19:18,但是在路加福音好撒玛利亚人的比喻中,耶稣援引利未记19:18的讲论最为有力。4 这段经文是耶稣与律法师对话的中心(路10:25-37)。自称为基督徒的巴克创造性地将“你的以色列弟兄”变成了“我的白人至上主义同胞”,但这错误的种族主义观点在耶稣与精通摩西律法的律法师的言语交锋中被有力地揭露了出来。

律法师问耶稣,自己该怎样行才可得永生,这引起了他们之间的对话。(耶稣反问后,)律法师回答了他自己(提出)的问题。他引用了申命记6:5和利未记19:18的经文:“‘你要尽心、尽性、尽力、尽意爱主你的上帝;又要爱邻舍如同自己。’” 耶稣说:‘你回答的是;你这样行,就必得永生。’” (路10:27-28)

律法师回答的下半部分(第27节)相当简略:“(爱)邻舍如同自己。” 可见,虽然这句话没有谓语,但根据上下文其隐含“爱”这个词的将来时动词,正如27节所示,因而许多人认为这句话告诉我们 “要爱邻舍正如你爱你自己”。不过“自恋”好像不符合耶稣的教导,因此我建议应当将之理解为“要爱邻舍好像爱自己或自己的身子一样”。以弗所书5:28也供我们一个相同的经文:“丈夫也当照样爱妻子,如同爱自己的身子。”换句话说,就是要换位思考,将心比心。6  此处的“爱”不是一种情感,而是一种原则;“爱”是你们愿意人善待你们,你们也要那样待人(参路6:31)。

 谁是我的邻舍?

律法师与耶稣的辩论发生在公共场合。律法师的问题既已自问自答,为了挽回颜面,他不得不再提一个的问题,事实上也是他真正关心的:“‘谁是我的邻舍?’”(路10:29)人们可能认为经上所记足够清晰——本国的以色列人,和寄居在国中的外人(利19:18,33)。这位律法师似乎想将犹太人中的妓女(为罗马军队服务的)、税吏(为可憎的罗马人收税的),甚至不交纳什一的犹太农民等类的人排除在外。7 所以他的问题实际上等于:“应当将哪些犹太人和外国居民当作我的邻舍?”

如前所述(路10:26),耶稣选择用律法师本人的问题(第36节)来回答他(29节)。然而,在发问以先,耶稣用良善的撒玛利亚人的故事作为铺垫(第30–35节),有一个人从耶路撒冷下耶利哥去,落在强盗手中。他们剥去他的衣裳,把他打个半死,就丢下他走了。 偶然有祭司和利未人先后从这条路下来,他们看见他竟都从那边过去了(参第31,32节)。

惟有一个撒玛利亚人行路来到那里,看见他就动了慈心(第33节)。上前包裹好他的伤处,把他带到店里去照应(参第34节),第二天,他给了店主一大笔钱支付医疗费用。并保证回来后会支付所有额外的费用(参第35节)。这是一个任何人(包括犹太律法师)都无法否认的非同寻常的善举。

 辩论的转变

耶稣随即提出了使律法师感到不安的第二个问题:“‘你想,这三个人哪一个是落在强盗手中的邻舍呢?’”(第36节)这个比喻(中的问题似乎)只有一个答案,所以律法师别无选择地回答“是向他行怜悯的”,耶稣回答说:“你去照样行吧。” (第37节)因此,律法师在最初的问题中使用的分词(“怎样行”,第25节)现在出现在他最终的答案里( “行怜悯的”,第37节),这也实现了首尾呼应。同样,在耶稣最后的训诫中,路加重复了在耶稣和律法师首次交谈中使用的命令(第28节“这样行”和第37节“照样行”)。

良善的撒玛利亚人的比喻与耶稣和律法师的对话结合紧密,但是有一点不同,约阿希姆·耶雷米亚斯一针见血地指出:“当律法师的问题(第29节)涉及爱的客体(我该将谁当作邻舍?),耶稣在第36节的问题则关乎爱的主体(谁的行为是邻舍?)。” 8 邻舍这一术语在当时的文化中有很强的双向性。9 所以律法师的发问“我该认谁作我的邻舍?”或作“我该怎么做,才能成为人的邻舍?”律法师有意选择前者,但耶稣则选择了后者,如我们所见,这从根本上改变了他们的对话。11

“那人无人知晓”

被强盗殴打的那人是谁?他是贫穷还是富有?我们不知道。他是黑种人还是棕种人,黄种人还是白种人?耶稣没有说。他是一个有地位有学问的人还是人们眼中碌碌无为的普通人?没有人告诉我们。他是商人还是农民?他是犹太人、外邦人还是混血人?我们同样无从知晓。12 我们对他一无所知,只知道他在耶路撒冷往耶利哥去的路上遭遇了抢劫。13

关于受伤者身份信息的缺乏的解释,似乎是清晰而有意的——那就是,在界定自己的邻舍时,其身份与之毫不相关,在意其身份甚至是错误的。耶稣有意地依据施救者的善行来使用“邻舍”一词,而不是依据其善行所施与的对象。律法师把“邻舍”一词当作名词,但耶稣则将它当作动词来解读。我是邻舍,无论对方身份(肤色、信仰、文化或环境)如何都同样一心施与,才能显出我是邻舍。常有人问耶稣是否废除了部分律法(如离婚,誓言等);14 在这个案例中,祂并未废除,但祂却使利未记19:18与从前的含义大不一样。通过把主体的行为而不是客体的身份作为邻舍的标准,废除了律法中特定种族的界定,现已普遍适用。巴克的解释将“邻舍”一词限定在自己的族类中,是令人憎恶的,这也与耶稣对“邻舍”的解读截然相反。

 为何是撒玛利亚人?

虽然耶稣并未向我们透露任何有关那伤者的信息,但祂却明明地告诉我们,施救者是一个撒玛利亚人。值得注意的是,犹太人和撒玛利亚人之间有着种族、宗教方面的强烈敌意。15 与两位犹太人中的典型代表相比,选择一个令人憎恨的撒玛利亚人作为仁爱的英雄是适合的,因为这足够出人意料,也足以震撼在场的犹太听众。更重要的是,犹太人和撒玛利亚人的分歧是关于谁的祭司职分和圣殿是合法的——是犹太人的还是撒玛利亚人的(见约4:20)。

因此,依次路过的三位——祭司、利未人、撒玛利亚人——都与圣殿及律法密不可分。理查德·包克汉姆说:“但是撒玛利亚人可以出现在这样的比喻中,因为撒玛利亚人承认并声称遵行摩西律法。” 16 他补充道:“他的同情心并非出于某种律法主义,而是爱邻舍的诫命对他的要求。” 17 祭司和利未人却选择遵守防止被尸体污染的洁净律法,但撒玛利亚人认为爱的诫命是极为重要的,足以超越其余律法,如洁净律法。18

讲述施救者的国籍,固然与耶稣所处的社会背景有关,但这并不意味着主体的身份比客体对界定“邻舍”一词更有意义。这位律法师可能气冲冲地离开了,并喃喃道:“对谁?给谁?那是我的问题,他并没有回答。”但更有可能的是,他悄悄地溜走了,想着如果遇到一个受伤的撒玛利亚人该怎么办。

 激进,不排外

耶稣的解释与巴克相反,(祂使我们知道)利未记19:18并非解释为狭隘的“你的邻舍就是你的亲族”。良善撒玛利亚人的比喻告诉我们要竭力远离白人至上的意识形态。19

愿凡背负基督之名的人,不分文化、信仰或肤色,都听从耶稣对利未记19:18的重新解释。让我们切实地携手实行吧。


  1. 向布鲁斯·巴顿道歉,他在1925年写过一本关于耶稣是商业原则的老师的书,并以此为书名。伯纳德·斯科特用“无名氏”这个词来形容在耶路撒冷下耶利哥的路上半死不活的受害者。伯纳德·布兰登·斯科特,《听听这个寓言:对耶稣寓言的评论》(明尼苏达州 明尼阿波利斯:堡垒出版社,1989),194。
  2. “‘我不是种族主义者’,一位三K党领袖给伊利亚·卡尔德隆的回答,”联视,2017年8月15日,https://www. Univision. com/Univision-news/United-States/im-Not-a-genetic-the-Answer-a-KKK-Leader-given-Ilia-Calderon-video。
  3. 除非另有说明,英文版经文均来自新修订标准版。
  4. 罗13:9, 10;加5:14;雅 2:8;太5:43;19:19;22:39;可12:31,33;路10:27。
  5. 莎伦·林格把它个人化为“‘谁是我的邻舍’,我爱他就像爱自己一样?”《威斯敏斯特圣经伴侣》(肯塔基州路易斯维尔:威斯敏斯特约翰·诺克斯,1995),157页。
  6. “想想受害者,设身处地为他想想.”约阿希姆·耶雷米亚斯,《耶稣的比喻》,修订版。(英国伦敦:SCM出版社,1963),205。
  7. 关于被孤立的人的进一步例子,见耶雷米亚斯,132,202,203。
  8. 耶雷米亚斯,205。
  9. 耶雷米亚斯,205;马克·普罗克特:“谁是我的邻舍?”重新诠释路加福音(路10:25-37),《圣经文学杂志》138(2019):211-219。
  10. 这两个问题的句法形式实际上是相同的:“谁是我的邻舍?”(路10:29)。“跌倒的人的邻舍是谁?”(第36节)。
  11. 基于路10:29和第36节之间的紧张关系,克罗桑认为“10:30-36节中良善的撒玛利亚人的比喻最初是独立于它现在的上下文的。”克罗桑,《比喻:历史中耶稣的挑战》(索诺马,加利福尼亚州:波莱布里奇出版社,1992),61。我认为这是不必要的,因为语法允许(见注释10)律法师的意图和耶稣选择的意思。
  12. 有学者认为可以推断出这个半死不活的人是犹太人。这可能是真的,但是路加有意使这个人的种族信息缺失——“某个人”(恩普斯提斯)。
  13. 根据阿伦·霍尔特格伦的说法,这是一段大约17英里(27.4公里)的距离,海拔落差为3500英尺(1067米)。阿伦·霍尔特格伦,《耶稣的比喻:评论》(密歇根州 大急流城:埃尔德曼斯出版社,2000),95。
  14. 罗伯特·班克斯,《耶稣和律法传统概论》,新约研究学会专著系列28(英国 剑桥:剑桥大学出版社,1975),146–159,191–196。
  15. 关于冲突的细节,见埃塔·林内曼,《耶稣的比喻:介绍和阐述》(英国 伦敦:SPCK出版社,1966),第53、54页,和克林·斯诺德格拉斯,《精心的故事:耶稣寓言综合指南》(大急流城,密歇根州:埃尔德曼斯,2008),第345-347页。
  16. 理查德·包克汉,“谨慎的祭司和良善的撒玛利亚人:耶稣对摩西律法的比喻解释”,《新约研究》44 (1998): 486,487。
  17. 包克汉姆,486。
  18. 包克汉姆,489。
  19. 邻舍“与种族、肤色或阶级区分无关。”怀爱伦,基督比喻实训,(密歇根州 巴特尔克里克:评论和先驱出版社 1900),376。